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经济运行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及使用制度
为保证本院课程实验教学和实践性环节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本实践教育中心最大限度发挥功能,特制定管理及使用制度如下。
1、 本实践教育中心在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领导下,向全院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实验环境,无论是否从事实验课程教学,全院所有教师均有权利使用实践教育中心提供的软硬件设施,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实践教育中心的发展,完成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
2、 本实践教育中心管理的范围包括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教4号楼西401-407室,同时也包括因使用本实践教育中心相关软件通过校园网入网的所有用户。
3、 本实践教育中心对学生入室活动采用计算机化的控制和管理,对通过校园网在其他地方实验的学生采用相关软件和数据库规定的身份认证办法管理。
4、 实践教育中心教学软件和数据库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统一采办,并由学院指定相关教师担任该软件和数据库的负责人,在实践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配合下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调测和使用。
5、 实践教育中心教学软件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软件和数据库的使用规定,自觉保护该软件和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依合同规定不得拷贝、外传、泄露、修改、删除或其他操作侵犯软件和数据库的源代码和数据,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其个人责任。
6、 实践教育中心管理人员应全力支持学院师生使用实践教育中心从事教学活动,同时也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严格监督包括教师在内的使用者按照正确适当的方式使用实践教育中心;对于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使用者一经发现就应当即行制止,必要时得通过规定途径向上级报告。
7、 包括参与实验的教师和学生在内的全体实验人员均有责任爱护国家财产,注意防火、防盗,节约用电;实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不及时报告,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 重要实验设备如服务器等,只能由授权人员操作管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严禁使用多媒体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人为导致设备及物品损坏者,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赔偿。
9、实验人员应爱护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得在座位、课桌上刻画。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任课教师应当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